一、 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驾驶员安全驾驶管理,落实安全运输驾驶责任,结合行业管理科室的要求和公司安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业驾驶人员的准入、岗前培训以及营运管理。
三、 实施主体
实施主体科室:公司财务科、安全科。
四、 实施时间(频次)
本制度从2022年2月15日开始执行。
五、 实施程序
(一)、驾驶员的聘用。
1、 驾驶员的年龄应在六十周岁以内。
2、 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记录和违法记分未满12分记录,诚信
考核合格,无不良记录。 ‘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双眼视力4.8以上,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无吸毒和犯罪记录。
4、 驾驶相应车辆资质的驾龄在2年以上。
5、必须持有合法合格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等相关的证件。
(二)、考试考核
1、对拟定招聘的驾驶员的驾驶技术、职业道德、安全意识,以及业务能力做出科学的有依据的考试。
2、 安排专人及车辆进行场地和上路考核。
(三)、岗前培训
1、 对考试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应进行入职安全教育培训。
2、培训内容: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机动车技术标准、应急处置措施和发生事故的处置措施等知识。
3、 建立信息档案,并签订《驾驶员安全责任书》和《劳动合同》。
4、驾驶员应按规定进行驾驶证年审和从业资格证执业备案,否则公司将调整下车,待完善相关手续方可上车。
(四)、驾驶员的清退条件
1、对于不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意识不强,不遵守纪律和多次发生事故,不服从公司管理,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给公司信誉造成恶劣影响的驾驶员,凡违反上述行为之一,一律从公司驾驶队伍中清退。
2、任期内发生一例致人死亡或同责以上的交通事故的,予以清退。
3、半年内发生两次或一年内发生三次营运车翻车事故,负主责及以上者,私自将车交给不具备驾驶资质的驾驶者,予以清退。
4、 有严重的违章违纪者,予以清退。
5、 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予以清退。
六、驾驶员解聘或离职程序
1、驾驶员辞职(辞退)由驾驶员本人提出申请,由安全科负责人批准后交财务科。
2、财务科接收到驾驶员辞职(辞退)资料后,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办理相关辞职手续,并收回公司提供的相关物品。
3、辞职(辞退)的驾驶员必须凭财务科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结算领取工资。
七、 相应技术标准及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666号公布)
2、《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3第21号)
3、《道路运输从业驾驶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
八、 实施台账的相关记录
1、 驾驶员准入资格审查表
2、 驾驶员岗前培训记录表
3、 驾驶员奖惩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