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使驾驶员更清楚自己在安全生产中具体的操作规范,能够更好的做到安全行车,文明行车,特设立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从业驾驶人员。
三、实施主体及职责分工
(一)、实施主体科室:公司安全科。
(二)、职责分工
1、 公司安全科具体负责制定和实施本规程。
2、 公司从业驾驶人员具体实施本规程。
3、 公司安全员具体负责监督检查从业驾驶员执行情况。
四、实施时间(频次)
本制度从2022年2月14日开始执行。
五、作业规程
1、出车前,检查好车辆各类证件(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2、 启动车辆,检查车辆油、水、气、轮胎是否正常,发动机运转是否平稳。
3、 车辆预热后,系上安全带,松开手刹,低速运行。
4、 在行车中,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5、在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严禁抽烟、严禁打接电话,如果需要打接电话都应靠边停车。
6、 驾驶员在通过危险路段、渡口、桥梁和遇临时开沟、设线、水毁、塌方、冰坎、翻浆等情况时,必须釆取切实有效的技术措施,
7、装载时载货应分布均匀,不得偏前偏后或偏于一侧,严禁超 载。
8、卸货时,车辆应停放在平坦坚硬的路面上卸货,严禁在斜坡或松坎的道路卸货,杜绝卸货时发生事故。
9、 收车时,车辆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地点的停车场所,不得乱停乱放,-经查实,-律从重处理。
10、收车后,应加强车辆收车的检查,维护保养,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车辆按期技术状况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1、货物配送、装卸规定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保在运输全过、 程安全。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整批货物装载完毕后,
敞篷车辆如需要遮蓬布时必须严密,绑扎牢固,关好车门,严防车辆
(2)、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当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安全。
(3)、行车过程中注意行车安全,文明礼让,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
六、相应技术标准及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47号)
2、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9) 第9号)
3、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
4、 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行车安全规定,服从交巡警、公司安全管理人的检查和指挥。
七、实施台账的记录要求
1、生产现场作业规程监督检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