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郑州一女子怀孕7个月,却被公司劝退2次。公司给出的理由是,编外人员没得产假,怀孕期间不适合跑销售,不敢给该女子安排工作,且表示,同事都不知道她怀孕了。你认为该公司的做法对吗?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吗?公司辞退怀孕员工会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国家对妇女怀孕期间的法律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规定)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根据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国家对妇女怀孕期间的保护。有些公司为了避免员工在上班期间怀孕,会想出各种的办法来应对,比如说,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求女员工不得在几年内怀孕,否则自动离职。这样做也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
如果,员工要起诉公司,那是一告一个准。国家,规定公司在员工入职后就要为员工购买社保,社保五险当中的生育险,可以说就是专门为妇女怀孕准备的,这是对妇女怀孕的一种保护权益,任何人都不能违背。
如果,我们在工作中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走劳动仲裁是一种合法的自我维护途径,通过法律的诉讼也是对我们自身权益的一种保护。遇到这种情况,大家也不要怕,不要慌,拿起我们的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公司或者企业的一些不公平待遇,我们应该勇于站出来维护我们的自身权益不受侵害。该公司的行为,我们更多的是对其进行谴责,至于该公司会受到什么处罚,就交给法律吧!